今天977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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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学校代码:1372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 制:本科学制四年,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高校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本校招生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教育厅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厅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服从调剂需要增加计划录取的问题。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疆内录取批次分为本科二批次提前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疆外按照各省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优先原则,文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各志愿无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 报考
空中乘务(民航服务)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女1.64米以上,男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疾病病史,裸眼视力达到5.0以上。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情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我校投放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二十条 我校公共课中的外语为大学
英语,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须慎重填报。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身体状况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治疗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治疗期满可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条办理入学申请。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本科理工类专业11700元/年,外语类、文科类、财经类专业10700元/年;专科理工类、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文史类、外语类、财经类专业6500元/年。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集奖、助、贷、勤、补、免于一体的资助办法,建立起国家、自治区、学校、社会、企业贯通的资助体系,有效的保障了学生资助的落实。
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者,可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1000—3000元/年); 学校还特别设立的“天山英才励志奖学金”、“天山英才特别爱校奖”(300—3000元)等各类奖学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和认定工作、校内勤工助学的认定和分配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顺利毕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66号
邮 编:830017
网 址:http://
www.xjtsxy.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电 话:0991-4161055 4161051 4162117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院校名称: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院校代码:14679
第三条 院校性质:具有颁发国家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基本情况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急需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代码:14679。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促进新疆区域经济繁荣与发展应运而生,以“扎根新疆,面向南疆,服务基层”为办学理念,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复合式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顺应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战略需要,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和科学文化事业发展。
建校以来,科信人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各项教育事业取得了喜人成效。学院在教学上勇于创新,构建了“专业文凭+实用技能+职业资格”的培养体系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实施“大学与企业并行,科技与财富共赢”的方针,形成了科教有设备、技术有人才、实训有场地、学生有工作的良好办学基础和鲜明办学特色。
我校办学有特色、管理有章法、学生有特长、就业有选择,是您可以信赖的一所学府。打造全新万人职业技术院校,培养现代实用技术人才是我院全体师生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为您打造放飞希望的翅膀,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是您实现理想的最佳选择。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党委常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下设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日常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巡视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 高职(专科)学生每年的学费在5500元-5800元。住宿费等其他收费标准详见学院下发的2020年招生简章和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一条 退费办法: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双语类或民语言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四条 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 2020年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五)双语类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民语言类学生需预科一年。预科期间,自治区
财政补助学生学费、住宿费4000元/生、年。
第十九条 学校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者,符合相应条件的优秀学生分别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贫困者,依本人情况分别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
第二十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地址: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沙枣路1号西山大学城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电话:0991-8522800
微信公众号:kx8522800
学院网址:
www.kxedu.net
监督电话:0991-8522900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 二零年六月十日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专业代码如下:
心理健康教育:1Y、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3Q、小学科学教育:56、小学数学教育:5P,云计算与运用:6Q、小学英语教育:7L。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如下: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Xinjiang Teacher’s College)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是并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4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学校;1978年升格为新疆教育学院。2012年,成立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新疆教育学院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3个校区(亚心校区、光明校区、五星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38.7万平方米;设有11个教学单位,开设47个专业;有普通专科学生近1.2万人、普通本科学生266余人,专任教师570人。
科研平台:
977招生网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各类科研机构、实验室6个,其中“新疆教育云技术与资源实验室”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新疆中小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自治区特殊教育培智资源中心”为自治区在我校设立的研究中心,校级重点研究基地3个。
学术期刊《新疆教育学院学报》:
《新疆教育学院学报》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主办,面向中国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综合性学术期刊,汉文为半年刊,维吾尔文为季刊,常设职业教育、教师教育、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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