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30 02:29:30 | 977招生网
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60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4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培养类型为全日制,学位类别为专业学位。具体培养类型和学位类别所含专业请查看我校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应届生入学前须取得毕业证书。
(五)各专业具体要求: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类毕业生”,并符合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按照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要求,对于已经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录取未报到者、或无故退培者以及已经在规培轮转期间的的住培学员,不接受报考。
2.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护理学、助产学本科毕业生,且要求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要求所学专业与药学相同或相近。
(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必须严格履行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各专业均不接受报考。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同时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其他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八)对考生报考的其它要求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九)资格审查将在初试、复试、入学报到等环节分阶段进行,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要求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二)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初试复试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前及考试期间须随时关注参加考试的报考点的官网通知。
3.我校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308-护理综合:试题覆盖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满分300分。
349-药学综合:试题覆盖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理学,满分300分。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2023年3月中下旬进行,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包括笔试、面试、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审查等)、方式届时及时发布在长治医学院研招网(https://mweb.eol.cn/2685/index.html),请及时查看。
五、调剂录取
(一)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考生请随时关注长治医学院研招网有关复试调剂录取的详细通知公告。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二)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学制学费
(一)学习年限977招生网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培养要求者可以延期学习,顺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长治医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将在初试、复试、入学报到等环节分阶段进行,凡未按专业报考条件报考或者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初试、复试、录取资格。
2.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预计划数,实际招生数将在复试阶段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数进行相应调整。
3.未尽事宜请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八、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117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网 址:http://www.czmc.com,
https://mweb.eol.cn/2685/index.html
邮 编:046000
联系部门:长治医学院研究生处
咨询电话:见官网>>
长治医学院
2022年9月18日
原标题: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yjsc.czmc.com/info/1034/1757.htm
以上就是977招生网为大家带来的长治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内容 招生条件怎么样,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977招生网:www.173977.com
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202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临床医学、护理、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60名,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4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培养类型为全日制,学位类别为专业学位。具体培养类型和学位类别所含专业请查看我校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长沙航空航天职业学院2023招生简章电话2023长沙航空航天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电话0731-85473610。从长沙航空航天职业学院官网得知,招生简章电话0731-85473610,地址是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新田村,属于公办性质。邮政编码410023。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招生人数:916人)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肇始于1950年成立的长春市立中医进修学校,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长春中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校是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设有5个学科门类,以
长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招生人数:3580人) 长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23年长春理工大学MBA招生简章2023年长春理工大学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长春理工大学官网发布的《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各位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参考。一、项目概况长春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坐落在北国春城的长春理工大学享有“中国光学英才摇篮”美誉。在这所高校里,作为中国兵器工业最早开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招生人数:916人)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肇始于1950年成立的长春市立中医进修学校,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长春中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校是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设有5个学科门类,以
嘉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发布 嘉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发布 嘉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最新发布!嘉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中招生要求有哪些?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带来嘉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希望大家喜欢!嘉兴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为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
外交学院2023年本科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最新外交学院2023年本科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近日,外交学院2023年本科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出来了,一起去了解看看吧,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外交学院2023年本科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欢迎大家参考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外交学院2023年本科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2023-09-28 12:16:55
2023-11-15 15:44:57
2023-10-19 19:29:06
2023-09-29 09:58:02
2023-11-01 16:09:56
2023-10-19 15:57:35